长春市民盟召开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
6月14日,长春市民盟召开十三届十次常委会议。12名常委出席会议。主委孙丰月主持会议。市盟机关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首先由副主委穆金辉向常委会汇报了2015年上半年盟市委的工作情况;与会常委审议并批准了长春市民盟2015年第一批新盟员58人。 其中“双高”23人,平均年龄35.31岁。
会议根据中共长春市委组织部长组干字[2015]82号文件《关于徐继承同志的免职通知》,表决通过免去徐继承同志民盟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秘书长职务(退休),保留其市民盟委员、常委职务。同时任命李娟娟同志为民盟长春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不再担任民盟长春市委组织部部长职务。
李娟娟在会上表示,感谢组织的信任与培养,感谢领导的关心与肯定,感谢盟机关同事的帮助与理解。今后将摆正位置,当好参谋和助手,一切以盟市委班子集体领导为核心,落实好班子的决议、决策和精神。起到承上启下、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扭带作用。协助驻会副主委抓好机关建设,不断加强学习,修身品格提升能力与岗位匹配,发挥积极作用,同大家齐心协力,为民盟的事业和发展共同努力。
会议最后孙丰月主委为大家解读了《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条例》。
李娟娟同志简介
李娟娟,女,满族, 1966年4月生,辽宁黑山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中共吉林省委党校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82-1985年辽宁黑山县评剧团演员;1985-1989年辽宁省阜新评剧团 演员、团支部书记;1989-2002年长春评剧院 演员、副院长;1989-1993年吉林大学文秘专业学习;2002年调入长春市民盟,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组织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民盟长春市委会常务委员、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