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参政议政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3-18 12:21:10 责任编辑: 民盟长春市委

 

    目前,我市老年人口数量已达到131万余人,占全市人口总数的17.34%,其中绝大多数老年人带病生存,失能、半失能老人已达10.3万人,长期失能人员0.7万人。随着老年群体的增加,特别是慢性病、失能以及空巢老人比例的日益增长,如何将医、养有机的结合起来已成目前突出的社会问题。

    一、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顶层设计缺少系统性、全局性、前瞻性,在内容上,形式上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政策体系。一些政策带有倾向性、随意性、偶然性,扶持优惠力度不大,在准入政策上设置门槛过高,使得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市场化进程受阻。一些政策断层、空白,无法满足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需求。

    2. 各部门政策重叠出台,各行其职、多头管理,协调落实政策不到位,造成政府职能不到位或越位。缺少一个专门的可领导、可监管多部门的更高一级的权威主管部门。

    3.缺乏对医、养资源有效的优化和统筹整合。对现有的硬件配置、转型、升级不够。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难。高、低、中端医养机构硬件建设失衡。缺乏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横向合作。

    4.没有形成多元化医养服务的投资机制。养老资金投入主体单一,主要来源于地方政府的财政拨款,且额度不足。社会民间资本没有完全引入医养服务市场,政府对其支持力度不够。缺乏对资金使用的评估、公示监管机制。没有形成和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制度。

    5.医养结合网络服务信息共享机制没有建立健全。从家庭到社区到医院的三级一体化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还没有建立健全。医养服务网络信息互连互通和信息共享机制还没有实现。还没有发展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的大数据收集平台。

    6.缺乏一支具有资质要求的、高质量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医护人员短缺,薪酬待遇低,人才供需失衡。缺乏具有结构合理的、高质量的、高素质的大批护工人员。高校和职业学院相关专业设置少,招生人数有限,专业护理人员缺乏。还没有建立一支医养服务所需的志愿者专门服务队伍。

    二、进一步完善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

    1.尽快出台配套法律、法规和实施细则。有关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的准入、规划、管理、服务等相关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应放开相关政策,降低进入医保的隐形门槛,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联网结算。对符合资质的机构,逐步开放账户段、自付段和共付段,实现医保全覆盖。加大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所享受的补贴力度,规范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的医疗和护理服务项目,将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2.尽快成立医养服务专门主管机构,明晰权责。建立跨部门的由民政、卫计、人社、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在专门主管机构领导下,定期召开会议,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横向协作,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打破民政、卫计、人社三线分立状态,更好地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与配合,避免责任互相推诿,避免监管出现真空地带。

    3.加强养老机构医疗资源的合理统筹配置。全面梳理整合我市现有资源,积极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加强养老机构与就近医疗机构的交流合作。养老机构可将部分闲置床位提供给医院,由医院对机构中老人实施医疗服务,或将新建的医院与养老机构就近规划,实现资源共享。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举办医养结合联合体,支持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申请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以提高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护理服务的能力。

    4.积极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健全多元化投资机制。政府应将医养结合养老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助资金,建立可持续增长的与老龄化发展速度同步的财政投入机制。继续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医养结合养老服务领域,支持慈善机构、爱国人士、公民、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等的民间资本投入。出台相关合作政策,引入国际资本进行国际合作。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民营资本及国际资本投入为辅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5.进一步深化网络服务信息共享机制的建设。以数字化健康管理为核心,发挥科技优势,健全三级服务信息管理网络,全面推进医养结合信息化进程。将所有服务内容逐步纳入到政府信息化建设中,整合民政、卫计等部门信息资源,构建全面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强医养结合信息互连互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医养结合信息养老服务业的信息统计和动态监测管理制度,以及老年人健康数据实时反馈和预警制度。

    6.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放宽、完善人才使用政策,对基层医疗卫生招聘紧缺、急需医养结合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并突破事业单位招录比例限制进行招聘。鼓励专业医师多点执业,到养老机构中轮岗服务,落实相关待遇问题,促进医师人才流动,合理配置医疗人才资源。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学院以及技工院校增设具备教育资质的养老医护的专业课程。完善护工队伍的培训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对养老护理员的医疗护理技能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护理技能的提升和培训。调动社会力量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形成服务考评机制,使志愿者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稳定化、长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