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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及公共服务业场所内电梯等特种设备单独设立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6-05-04 09:29:20 责任编辑: 王茹

        电梯等特种设备已经是商场、超市、酒店、医院等社会及公共场所必备的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常出行的便利与安全,尤其是医院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更是生命与时间的赛跑。由于我国城市人口密集,社会及公共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普遍存在大客流、满负荷、长周期运行的情况,设备损耗严重、停机维护时间短,保障安全运行的压力很大。近些年,针对重点时段、节假日等可能出现人流密集、客流高峰的情况,多部门联合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保安全,但是在社会及公共服务场所内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频发,甚至酿成了人命惨案及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此,应该充分认识社会及公共场所内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的特殊性,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在此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公共安全。

    一、社会及公共服务业场所内发生的电梯等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及事故分析

    以电梯为例。在社会及公共服务业场所内,电梯作为一种特殊的运输设备,以其频繁的启动和制动,不断重复着单一的短时间循环操作,往返运行于所规定的行程中,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我们通常所见的电梯伤害事故案例,大多是因为电梯管理部门管理不善、维修保养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是因为检修时的安全措施不当等原因造成的。如:2015726上午,湖北省荆州市安良百货公司手扶电梯发生事故,一名30岁女子因踩到了松动的扶梯踏板,被卷入电梯内不幸遇难。事发主要原因一是前沿板与中间盖板之间连接出现松动。自动扶梯正常运行情况下,前沿板与盖板1之间紧密连接。二是商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到位。发生事故5分钟前,商场工作人员发现盖板有松动翘起现象,报告后未得到有效指令,未采取停梯等有效应急处置措施。另外,公司在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自查工作中未落到实处,并缺少对员工进行电梯应急培训和演练,导致事故现场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关停电梯。三是维保公司质量体系运行不够规范,维保记录填写不全。德富机电未填写电梯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有5次记录未经安良百货人员签字确认。

    截至2014年底,全国特种设备登记总量达1036.46万台,较2013年上升10.63%。权威机构对2014年的特种设备事故情况做了详尽的分析。

    (一)、事故特点。

    按照设备类别划分:电梯事故95起,起重机械事故62起,其中,电梯和起重机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重较大,事故起数分别占33.57%21.91%,死亡人数分别占17.02%34.75%

    按发生环节划分,发生在使用环节240起,占84.81%;维修检修环节21起,占7.42%;安装装卸环节16起,占5.65%

    按照涉及行业划分,发生在社会及公共服务业139起,占49.11%。

    (二)、事故原因。电梯事故按照事故发生形态分,坠落56起,挤压、剪切33起,困人3起,跌倒3起。按照发生环节分,使用环节76起,安装改造环节8起,维保修理环节11起。事故原因中,安全附件或保护装置失灵事故73起;违章作业或操作不当事故19起;管理不善事故3起。

    二、问题

    社会及公共服务业场所内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是特中有特,使用率极高、易损部件更容易损耗。以电梯为例,其频繁的启动和制动,不断重复着单一的短时间循环操作,会比非社会及公共场所内使用的特种设备更容易发生原来允许存在的问题,以及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产生事故隐患会直接导致发生事故或增加发生事故的几率。现有的规范及标准尚不能完全保障社会及公共场所的公共安全。

    三、建议

    尽快对社会及公共服务业场所内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单独设立相关安全技术规范,以确保在社会及公共场所内使用的电梯等特种设备在维保、检验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进一步保障社会及公共场所使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