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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低碳经济,打造低碳长春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1-12-29 14:53:15 责任编辑: 民盟长春市委员会
    “气候变暖”是当今全球关注的热点,面对全球气候变化,世界各国把发展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标志的“低碳经济”作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共同选择和行动,向低碳经济转型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 
    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当今城市建设的重要主题,有效利用能源,制定实施城市的低碳发展战略,加强城市公共治理力度,已是城市重点工作内容,这与提倡低能耗、低污染的低碳经济不谋而合。我市应从优先打造低碳消费经济入手,积极稳妥、深入扎实地推动城市低碳经济健康有序、科学有效地持续发展,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强化社会低碳消费支撑系统。政府要尽快制定各行业在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地方性政策和法规,建立和完善绿色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创新和标准体系、监督管理机制以及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加速推进“节约型”资源利用方式。首先,积极构建环境友好型的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制定地方性生态自然资源保护办法及消费价格和消费税收等政策,严格界定可纳入与不可纳入消费对象范围和条件;建立约束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可持续的消费奖惩制度体系,对消费者的消费行为进行科学有效引导;建立消费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及消费污染控制与处理的制度,从终端控制消费带来的负效益。其次,大力倡导“节约型”资源利用方式。提倡健康消费、安全消费、绿色消费、环保消费、科学消费、节约型消费。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支持科研院所与生产企业联手合作,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资源、替代有害物和循环经济技术,加快企业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实行有利于资源节约的价格和财税政策。 
    二是改善现有消费结构与消费环境。大城市要克服“城市病”,小城镇则要注意环境保护和资源集约。通过通讯、电视网络等途径宣传可持续消费观念、案例等方面力度,改善居民绿色消费环境、提高居民绿色消费意识。特别重视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改造,以避免农民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对自然不必要的过度使用与破坏;加大对城市道路、河湖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非经营性项目的投资与支持力度,提高城市交通综合承载能力、加快城市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等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生存环境;加强市场准入管理,规范交易行为,严格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标准和认证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扩大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等的生产和供应,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不合格产品力度。 
    三是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理性的低碳消费观念,强化自主意识。对高收入消费群体,可以通过创新消费内容,拓宽消费渠道,扩大服务性消费、生态消费等新型物质消费少、环境污染少、生态知识含量高的消费项目,引导其消费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对中等收入阶层,可以通过稳定就业、引导其工资收入的合理安排等举措来提高其消费行为的可持续性;对于低收入阶层则要努力改善他们的消费行为,关键是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或是在财政政策上予以倾斜。除开展各种形式的可持续发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塑造可持续消费的文化价值观念,还要运用相关环境和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特别是加强环境法、消费法、消费制度建设,加快资源使用、环境资源保护等相关政策制定与执行),对消费对象、消费行为以及消费“尾部”等方面实施有效激励与监督,协调消费者在环境治理方面的利益矛盾。如,简化包装、绿色包装,控制一次性消费品的滥用,推行废旧物品的回收再利用等,通过环境友好的消费选择带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 
    四是建立可持续的低碳消费政策评估改进体系。在进行产品资源环境消耗的实物量监控时,将实物量的物流流量控制在环境系统承载能力范围之内,强化环境的空间约束,以确保战略性资源供给的安全供给和环境系统的稳定。在进行价值核算时,可选用环境成本收益中的间接评估法(如剂量反应损失法)和直接评估法(如支付意愿法)等评估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分别度量环境的使用价值和工具价值。当资金投入小于评估值,就需要对某些行业产品的消费和废弃环节实施经济、法律、甚至是行政的调整,以降低排放强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另外,当资源环境价格低于其价值,政府需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的生产与消费补偿,并采取激励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行各种形式的生态环保产品的消费。 特别是对水、能源等生产力与成本的科学计算,通过公众讨论协商与监督,制定用水、用能标准和价格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加快开发推广节能、节水、节材的新产品和新工艺,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新型节水、节能产品的生产商和消费者实行政策倾斜、财政补贴,减少资源损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