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与建设的建议(大会发言)
发布时间:2013-12-25 15:18:03
责任编辑: 民盟长春市委员会
    慢行交通是指以步行及自行车为主体的非机动交通系统。慢行交通往往是出行起点始发及出行终点到达的必要方式,由于公交系统本身并不能直接提供“点对点”的服务,而完善的步行系统和自行车路网在方便了非机动化交通出行的同时也提高了公交系统的可达性。慢行交通的灵活性是对公共交通的补充,慢行交通系统与公交系统的结合,将更大范围内的出行者汇集到公交系统,以充分发挥公交系统的作用,以引导居民采用“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的出行方式来缓解交通拥堵现状,体现“以人为本”的城市交通建设指导思想,创造出绿色的、和谐的交通社会。 
    近年来,上海、杭州、北京、西安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全国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在提倡步行、自行车出行以及“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等慢行交通发展模式。2007年,《上海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奠定了慢行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重要地位。2008年,《杭州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提出慢行者优先,完善“公交+慢行”一体化交通出行模式。2013年,北京第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路建设完成。截止2012年,我国已有60个城市开通了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要求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2012年,我市启动了全国第二批“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申报创建工作。确定以公共交通发展引领城市发展,以公共交通现代化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现代化,逐步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目前,我市“两横三纵”的快速交通体系已基本建社完成,极大地缓解了交通拥堵现象,方便了机动交通出行。同时,也为我市发展慢行交通系统提供了空间。根据长春市城市规划设计院2013年数据统计,步行占长春人出行比例的40%,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占有比例为50%,私家车出行比例仅占10%。大多数市民是慢行交通与快捷公交“混搭”出行。因此,我市应转变“以车为本”的城市交通系统建设思想,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立足长远,加快规划,推进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 
    一、我市慢行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慢行交通还没有系统和整体的规划。慢行交通还未引起重视,城市道路建设还是注重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的建设,对于慢行交通还没有系统和整体的规划。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交通堵塞问题的办法主要是拓宽机动车道,强调机动车道的“路权”,甚至不惜牺牲非机动车的“路权”,换取机动车的“路权”,导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马路上混行,自行车被迫与机动车抢道。一些市民认为,非机动车在交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充分重视处于弱势地位的“慢行交通”方式,从政策上平等对待所有交通参与者,保障足够的慢行空间,确保选择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者出行的安全与效率。 
    2、缺少慢行过街设施和独立慢行系统。在慢行交通出行密集区,如商圈、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区域,以及主要交通干道路段和重点道路交叉口,缺少立体慢行过街设施和独立慢行系统,快慢交通混行问题突出。在一些快慢交通量都比较大的交叉口如长春站南广场、西安大路-重庆路交叉口、人民大街-解放大路交叉口等,行人、非机动车过街设施缺失,无法为步行提供良好环境,绝大部份靠地面人行横道过街。快慢交通均在路面上混行,交叉口快慢交通矛盾相对突出,交通事故相对比较频繁。 
    3、现有的部分慢行交通设施缺乏统一的整合,利用效率较低。目前,部分道路交叉口结合地下人防工程设置了人行地下通道,但这些通道几乎全被零散商业占据,人流十分密集,人行空间狭小,而且没有统一整合和有效衔接周边其他建筑、设施,过街设施利用效率低下。如春华商场、红旗街地下、人防等地下通道设施多被商业占据,使得地面人车矛盾较为突出,慢行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4、慢行系统不够连续,部分区域路权被侵占。在局部区域机动车侵占慢行系统路权的情况较为常见,特别是商业圈附近,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较为严重;餐饮娱乐企业占用人行道作为停车场,商业企业占用人行设施作为商品摆放区等。如在重庆路、桂林路等商圈附近,每天路边都停满汽车,虽然交警经常查违章停车依然屡禁不止,很多路段甚至干脆直接在路边划出临时停车场,让本就不宽的道路更显狭窄,这样迫使慢行交通与机动车交通混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关于在我市构建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议 
    1、加快制定系统的长春市慢行交通发展规划 
    发展慢行交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交通、城建、园林绿化、公安、财政等多个部门。因此,应将该项工程上升到政府层面,由政府设立单独的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我市主城区慢行系统规划,应包括自行车道网络系统规划、公共自行车布局规划、步行系统规划以及慢行系统与机动车系统的衔接规划。逐步建立与完善维护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纳入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保障慢行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必须综合考虑城市布局的特点,考虑多种交通模式和需求的特性,主动适应城市发展和交通服务的新趋势,以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规划理念,指导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2、改善步行系统,建设和完善人行过街设施 
    步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路、街道空间、步行设施及环境等因素。要因地制宜,设置宽度适当的人行道和协调的过街设施,在横道较长,不能实现一次过街的主干道,设置二次过街安全岛。增设人行道隔离桩,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尽可能地为行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步行空间。要提高现有过街系统的使用效率,清理占用过街通道经营的商贩,保障过街设施的通畅性和舒适性。结合我市冬季冰雪期长的特点,建议行人过街设施应以地下通道为主。地下通道的建设应充分考虑舒适性和便捷性,可以采用自动扶梯与台阶相结合的结构。 
    3、合理布局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慢行系统与公交系统换乘枢纽  
    合理规划设计短线公交和定制公交。市区部分区域,存在公共交通之间无衔接的空白点,短线公交线路可以发挥“神经末梢”的作用,服务于特定区域,提供短途客流服务(如我市已开通了往返南北站房间的短线公交车,应加以推广。)。 “定制公交”是从小区到单位,从单位到小区的一站直达式班车,根据乘客需求来确定开行线路及停靠站点,“定制公交”可以有效减少市民自驾车上下班的比率,有效缓解高峰期的交通拥堵状况。  
    虽然我市冬季较长,并不完全适合南方城市慢行交通计划中推广的自行车模式,但是随着人们对低碳、环保、健康的绿色出行理念的增强,人们骑自行车出行的比例将会逐渐提高(如哈尔滨、沈阳都已启动了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因此,应合理规划自行车道网络系统,建立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并将其与公交系统停换乘设施结合,鼓励和引导市民采用 “自行车+公交”、 “步行+公交”的出行方式。针对自行车交通,应加强公交站点周围停车管理,划定自行车停车区,并由专人管理,对于较大型公交站点或公交枢纽等乘客相对集中地区,设置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并实现隔夜存放;针对步行交通,应优化公交站点布置,缩短乘客步行时间,同时加强行人过街设施建设和步行空间保障措施,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方便、和谐的出行环境。 
    4、 设置合理的交通管制设施,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在城市的主要道路上,特别是交通量大的主干道和交叉口,必须正确引导行人的交通行为,一方面要重视过街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应加强交通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管制设施的建设,如采用不同铺面材料或彩色路面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清晰分开,实现交通流的“人车分离”,减少行人和非机动车对机动车流的干扰,保障城市主干线的畅通。同时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有效控制慢行人群的违规现象,为慢行交通系统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近年来,上海、杭州、北京、西安等城市相继出台了慢行系统专项规划,全国越来越多的城市都在提倡步行、自行车出行以及“步行+公交”、“自行车+公交”等慢行交通发展模式。2007年,《上海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奠定了慢行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重要地位。2008年,《杭州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提出慢行者优先,完善“公交+慢行”一体化交通出行模式。2013年,北京第一批步行、自行车示范路建设完成。截止2012年,我国已有60个城市开通了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2013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要求增强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构建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机动化出行系统,同时改善步行、自行车出行条件。 
    2012年,我市启动了全国第二批“公交都市”示范城市申报创建工作。确定以公共交通发展引领城市发展,以公共交通现代化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现代化,逐步建立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网络、出租汽车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目前,我市“两横三纵”的快速交通体系已基本建社完成,极大地缓解了交通拥堵现象,方便了机动交通出行。同时,也为我市发展慢行交通系统提供了空间。根据长春市城市规划设计院2013年数据统计,步行占长春人出行比例的40%,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占有比例为50%,私家车出行比例仅占10%。大多数市民是慢行交通与快捷公交“混搭”出行。因此,我市应转变“以车为本”的城市交通系统建设思想,本着以人为本、公平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立足长远,加快规划,推进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 
    一、我市慢行交通存在的主要问题 
    1、慢行交通还没有系统和整体的规划。慢行交通还未引起重视,城市道路建设还是注重机动车道、城市快速路的建设,对于慢行交通还没有系统和整体的规划。交通管理部门解决交通堵塞问题的办法主要是拓宽机动车道,强调机动车道的“路权”,甚至不惜牺牲非机动车的“路权”,换取机动车的“路权”,导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马路上混行,自行车被迫与机动车抢道。一些市民认为,非机动车在交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充分重视处于弱势地位的“慢行交通”方式,从政策上平等对待所有交通参与者,保障足够的慢行空间,确保选择自行车、步行等慢行交通者出行的安全与效率。 
    2、缺少慢行过街设施和独立慢行系统。在慢行交通出行密集区,如商圈、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区域,以及主要交通干道路段和重点道路交叉口,缺少立体慢行过街设施和独立慢行系统,快慢交通混行问题突出。在一些快慢交通量都比较大的交叉口如长春站南广场、西安大路-重庆路交叉口、人民大街-解放大路交叉口等,行人、非机动车过街设施缺失,无法为步行提供良好环境,绝大部份靠地面人行横道过街。快慢交通均在路面上混行,交叉口快慢交通矛盾相对突出,交通事故相对比较频繁。 
    3、现有的部分慢行交通设施缺乏统一的整合,利用效率较低。目前,部分道路交叉口结合地下人防工程设置了人行地下通道,但这些通道几乎全被零散商业占据,人流十分密集,人行空间狭小,而且没有统一整合和有效衔接周边其他建筑、设施,过街设施利用效率低下。如春华商场、红旗街地下、人防等地下通道设施多被商业占据,使得地面人车矛盾较为突出,慢行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4、慢行系统不够连续,部分区域路权被侵占。在局部区域机动车侵占慢行系统路权的情况较为常见,特别是商业圈附近,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现象较为严重;餐饮娱乐企业占用人行道作为停车场,商业企业占用人行设施作为商品摆放区等。如在重庆路、桂林路等商圈附近,每天路边都停满汽车,虽然交警经常查违章停车依然屡禁不止,很多路段甚至干脆直接在路边划出临时停车场,让本就不宽的道路更显狭窄,这样迫使慢行交通与机动车交通混行,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二、关于在我市构建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议 
    1、加快制定系统的长春市慢行交通发展规划 
    发展慢行交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规划、交通、城建、园林绿化、公安、财政等多个部门。因此,应将该项工程上升到政府层面,由政府设立单独的领导小组进行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职责。我市主城区慢行系统规划,应包括自行车道网络系统规划、公共自行车布局规划、步行系统规划以及慢行系统与机动车系统的衔接规划。逐步建立与完善维护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纳入地方法规或部门规章,保障慢行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有法可依。慢行交通系统规划必须综合考虑城市布局的特点,考虑多种交通模式和需求的特性,主动适应城市发展和交通服务的新趋势,以科学的、具有前瞻性的规划理念,指导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建设和管理。 
    2、改善步行系统,建设和完善人行过街设施 
    步行系统包括步行道路、街道空间、步行设施及环境等因素。要因地制宜,设置宽度适当的人行道和协调的过街设施,在横道较长,不能实现一次过街的主干道,设置二次过街安全岛。增设人行道隔离桩,规范机动车驾驶员行为,尽可能地为行人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步行空间。要提高现有过街系统的使用效率,清理占用过街通道经营的商贩,保障过街设施的通畅性和舒适性。结合我市冬季冰雪期长的特点,建议行人过街设施应以地下通道为主。地下通道的建设应充分考虑舒适性和便捷性,可以采用自动扶梯与台阶相结合的结构。 
    3、合理布局公共交通体系,建设慢行系统与公交系统换乘枢纽  
    合理规划设计短线公交和定制公交。市区部分区域,存在公共交通之间无衔接的空白点,短线公交线路可以发挥“神经末梢”的作用,服务于特定区域,提供短途客流服务(如我市已开通了往返南北站房间的短线公交车,应加以推广。)。 “定制公交”是从小区到单位,从单位到小区的一站直达式班车,根据乘客需求来确定开行线路及停靠站点,“定制公交”可以有效减少市民自驾车上下班的比率,有效缓解高峰期的交通拥堵状况。  
    虽然我市冬季较长,并不完全适合南方城市慢行交通计划中推广的自行车模式,但是随着人们对低碳、环保、健康的绿色出行理念的增强,人们骑自行车出行的比例将会逐渐提高(如哈尔滨、沈阳都已启动了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试点)。因此,应合理规划自行车道网络系统,建立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设置公共自行车租赁点并将其与公交系统停换乘设施结合,鼓励和引导市民采用 “自行车+公交”、 “步行+公交”的出行方式。针对自行车交通,应加强公交站点周围停车管理,划定自行车停车区,并由专人管理,对于较大型公交站点或公交枢纽等乘客相对集中地区,设置专用自行车停车场,并实现隔夜存放;针对步行交通,应优化公交站点布置,缩短乘客步行时间,同时加强行人过街设施建设和步行空间保障措施,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方便、和谐的出行环境。 
    4、 设置合理的交通管制设施,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管理 
        在城市的主要道路上,特别是交通量大的主干道和交叉口,必须正确引导行人的交通行为,一方面要重视过街设施的建设,另一方面应加强交通护栏、标志、标线等交通管制设施的建设,如采用不同铺面材料或彩色路面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清晰分开,实现交通流的“人车分离”,减少行人和非机动车对机动车流的干扰,保障城市主干线的畅通。同时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有效控制慢行人群的违规现象,为慢行交通系统的发展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