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长春市民营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6-12 08:41:13
责任编辑: 民盟长春市委员会
    伴随着新医改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我市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民营医疗机构得到较快发展,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医疗卫生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不仅关系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健康,还是我市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社会事业发展等诸多方面。但是,由于体制和机制等问题的掣肘,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在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们在走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多家民营医疗机构的基础上,立足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探究,就促进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给出相应建议。 
    一、长春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总体情况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较为重视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样性、差异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市卫计委提供的相关资料,截至2014年7月,我市共有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2566所,其中民营医院155所,共设有病床5482张,从业人员17096人,年门诊量和住院患者分别为136万人次和8.04万人次。民营医疗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成熟和进步,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精尖设备不断引进,就医环境不断改善,服务能力和领域不断提高和拓宽,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已经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被省发改委推荐为社会办医的国家联系点。 
    首先,民营医疗机构以诊所为主体。在全部民营医疗机构中,诊所为2022家,占全部民营医疗机构的78.8%,民营医院为155家,占全部民营医疗机构的6%左右,并且绝大多数为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仅为55所,占全部民营医院的35.5%。在民营医院中,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协同发展,综合性医院79所,专科医院76所。 
    其次,民营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以西医为主。在我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中,西医诊所占绝大多数,为1083所,中医诊所和中西医结合诊所分别为576所和54所,口腔诊所300所。而民营医院中有141所为西医医院,共占全部民营医院的90.9%,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仅为14家。 
    第三,民营医院的等级普遍较低,规模较小。在全部民营医院中,三级医院为9所,占比5.8%,其中综合医院仅为1所三级乙等医院,专科医院中有三甲1所、三乙2所、三丙3所,尚有1所未定级。二级医院44所,主要是综合医院。在26所二级的综合医院中有9所二甲,其他未定级;18家专科二级医院中仅有2所二甲医院,其他未定级。在我市民营医院中有53所尚未定级,占总数的34.2%。如果根据病床数量看,超过300张病床的民营医院仅为2所,占比1.3%;200张以上的4所,100张以上的53所,不足100张病床的民营医院为96所。 
    第四,民营医疗机构市场占有率较低。截至2014年7月,我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固定资产为15.4亿元,固定资产超千万的民营医院有22家,过二千万的有13家。民营医院提供的开放病床占全市的14%左右,从业人员占全市的10%,其中执业医师及注册护士分别占到全市的21%和18%。但是民营医院为社会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却与资源占有情况不对称,年门诊量和住院患者均仅占全市的7%,业务收入仅占全市的5%。 
    二、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总体情况看,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成就与问题并存,机遇和压力同在。 
    首先,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制度优势逐步显现。在我市的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中,大多采取与公立医疗机构错位竞争的专科发展模式,依托专业技术为依托,为相关患者群体提供医疗服务,竞争对象少。加之民营医疗机构普遍规模不大,运营成本不高,价格较为合理,补充了公立医疗机构数量不足且相对集聚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满足了公众多元化就医的需求。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体系中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明显提升,特别是民营医院的快速崛起,对于引入竞争机制,创新办医模式,打破医疗垄断,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卫生医疗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虽然民营医疗机构中大多为二级以下的医院和诊所等中小型机构,但医疗技术和设备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一批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做出很大贡献。比如吉林心脏病医院和吉林百合口腔医院通过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获得国家卫计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并获得数百万元国家资金支持,成为国内少数获此殊荣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国健妇产医院成功实施了我市首例四胞胎剖腹产手术,长春嘉和外科医院成功引入手术治疗糖尿病,长春骨伤医院、长春爱尔眼科医院等在学科建设、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等方面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的影响力,是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的典型。 
    第三,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民营医疗机构由于其产权的特点,大多体制机制灵活,尤其是民营医院更是面向市场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逐渐从精英或老板治院向制度治院转变。如爱尔眼科的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吉林心脏病医院的临床路径管理,百合口腔医院注重人才培养,多家医院采用宾馆式服务等。我市共有30多家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评审,成为省市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在逐渐摆脱初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急功急利做法,诚信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开始注重医院的社会形象,打造专科服务品牌,开始逐步进入依法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 
    第四,民营医疗机构社会责任不断增强。我市多家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坚持关爱弱势群体,承担了大量公益性和服务性医疗救助项目,参与国际国内、省市多项慈善救助工作,累计救助白内障患者15000名,先心病2000余例,实施脑瘫手术3000余例,为20000余名适龄儿童实施免费窝沟封闭等,累计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3000万元,在地震及抗洪救灾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第五,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有效促进社会和谐。民营医院的发展,不仅为众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平台,更为新增就业专业人才提供就业岗位。 
    虽然我市的民营医疗机构在日渐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总体医疗资源相对量多但质量较低,尤其是中心城区规模小、科室重复、能力较低的医疗机构相对集中,以民营医院为例,在全部的155所民营医院中,有116所集中与主城区,外部县市区仅为39所。二是民营医院的社会认同度有待提高。虽然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塑造正面的社会形象,但由于部分医疗机构缺乏诚信意识,疏于自律,发布虚假违规广告,过度诊疗等问题,使得民营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和其占有的医疗资源不相适应,社会公众依旧偏向到公立医院就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旧严峻。三是专业人才质量双重缺乏。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和传统体制机制的影响,民营医疗机构难以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从量到质都严重不足,人员流动性大,难以形成人才梯队。四是机构管理科学性和专业化较低,大多处于家族管理阶段,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缺乏长远战略发展眼光,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有两所省批民营医院频繁更改法人名称,不利于社会形象树立和长远发展。五是服务定位重复与空白并存。当前绝大多数民营医疗机构将服务定位在专科,并没有科学的市场定位,一些便民特色诊疗服务开设比例有待提高,比如中医服务、康复、护理、老年病等,服务效果还很不理想,与社会需求间尚存在一定差距。六是外部发展环境有待改善。虽然随着医改政策的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环境有所改善,但依旧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的优惠政策存在很大差距,比如药品零差价的政府补贴问题、分级诊疗转诊制度实施、定点医院资格获得、公立医疗机构过度扩张等。 
    三、加快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我市作为社会办医国家级联系点城市,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做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结合,推动社会办医事业发展,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首先,优化完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一是建立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机制,科学处理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未来政府公共卫生资源要优先投向服务空白的新区。对于无医院但需要设置医院且民营资本愿意进入的区域,政府应优先配置营利性民营医院。对于有公立医院但医疗需求旺盛需要扩增医疗服务提供能力的区域,可优先发展营利性民营医院。对于民营资本在医疗卫生资源紧缺的边远落后地区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投资办医的,应给予税收免除和各项优惠政策。二是优化相关审批程序,在土地使用、户籍管理、技术职称评定、融资服务、税收政策、技术准入以及评级评优等方面,实行平等政策待遇,同等对待。三是尽快将所有民营医院列入医院评审系列,加快其进入社保医疗保险定点以及获取各项技术准入的进程。四是建立卫生人才市场加快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推动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形成人才竞争环境。五是完善区域内公平政府医疗补偿制度,在民营医院承担公益性职能或任务方面,应获取公立医院相同的经济补偿。六是加快医疗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七是建立全社会正确认知和评价民营医疗机构的舆论引导机制。 
    其次,支持民营医院加快加强现代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支持民营医院优化医院治理结构建设,减少或取消民营医院中高层为投资方家族成员及代表所掌控和干预,加快实现医院管理职业化和社会化。二是多管齐下加强人才建设,大力提供有利于实现人才自身价值的条件吸引人才,既包括刚性保障措施如工资、福利待遇,也包括提供个人发展的平台和机会如进修学习、职称晋升、学术发展等,民营医院主动利用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充分利用人才的同时,民营医院应该采取措施稳定管理层,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公平的分配机制,完善合理的福利待遇,采取人才激励差异化和多样化,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做到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三,积极推进民营医院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民营医院诚信问题的体制性缺陷,民营医院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还必须依赖于政府改善诚信环境,制定奖惩制度,以及医院自身加强道德自律,改善医患沟通等多方共同合力。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部门的协作,多管齐下,综合整治,比如计分制评价体系,检查结果公布便于公众舆论监督。加大对医护人员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其违法成本大大高于收益。支持民营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医院内设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要真正发挥作用,监督本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和质询,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患者、公众、行业协会和社会舆论的评价和监督。鼓励成立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行业自律组织,加快行业协会建设,以组织的形式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营医院的意见和建议,研讨民营医院自身发展问题,通过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促使民营医院依法行医,诚信行医。
    一、长春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总体情况 
    随着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各级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较为重视民营医疗机构的发展,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逐步形成了多层次、多样性、差异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市卫计委提供的相关资料,截至2014年7月,我市共有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2566所,其中民营医院155所,共设有病床5482张,从业人员17096人,年门诊量和住院患者分别为136万人次和8.04万人次。民营医疗机构的投资管理人员的经营理念进一步成熟和进步,高水平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精尖设备不断引进,就医环境不断改善,服务能力和领域不断提高和拓宽,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已经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被省发改委推荐为社会办医的国家联系点。 
    首先,民营医疗机构以诊所为主体。在全部民营医疗机构中,诊所为2022家,占全部民营医疗机构的78.8%,民营医院为155家,占全部民营医疗机构的6%左右,并且绝大多数为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民营医院仅为55所,占全部民营医院的35.5%。在民营医院中,综合性医院和专科医院协同发展,综合性医院79所,专科医院76所。 
    其次,民营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以西医为主。在我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中,西医诊所占绝大多数,为1083所,中医诊所和中西医结合诊所分别为576所和54所,口腔诊所300所。而民营医院中有141所为西医医院,共占全部民营医院的90.9%,中医及中西医结合医院仅为14家。 
    第三,民营医院的等级普遍较低,规模较小。在全部民营医院中,三级医院为9所,占比5.8%,其中综合医院仅为1所三级乙等医院,专科医院中有三甲1所、三乙2所、三丙3所,尚有1所未定级。二级医院44所,主要是综合医院。在26所二级的综合医院中有9所二甲,其他未定级;18家专科二级医院中仅有2所二甲医院,其他未定级。在我市民营医院中有53所尚未定级,占总数的34.2%。如果根据病床数量看,超过300张病床的民营医院仅为2所,占比1.3%;200张以上的4所,100张以上的53所,不足100张病床的民营医院为96所。 
    第四,民营医疗机构市场占有率较低。截至2014年7月,我市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固定资产为15.4亿元,固定资产超千万的民营医院有22家,过二千万的有13家。民营医院提供的开放病床占全市的14%左右,从业人员占全市的10%,其中执业医师及注册护士分别占到全市的21%和18%。但是民营医院为社会提供的医疗卫生服务却与资源占有情况不对称,年门诊量和住院患者均仅占全市的7%,业务收入仅占全市的5%。 
    二、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取得的成就与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总体情况看,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发展成就与问题并存,机遇和压力同在。 
    首先,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制度优势逐步显现。在我市的各级各类民营医疗机构中,大多采取与公立医疗机构错位竞争的专科发展模式,依托专业技术为依托,为相关患者群体提供医疗服务,竞争对象少。加之民营医疗机构普遍规模不大,运营成本不高,价格较为合理,补充了公立医疗机构数量不足且相对集聚的不足,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满足了公众多元化就医的需求。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体系中的地位和社会认可度明显提升,特别是民营医院的快速崛起,对于引入竞争机制,创新办医模式,打破医疗垄断,改善医疗环境,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加快卫生医疗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其次,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虽然民营医疗机构中大多为二级以下的医院和诊所等中小型机构,但医疗技术和设备水平不断提高,尤其是一批有一定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民营医院的健康发展,为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做出很大贡献。比如吉林心脏病医院和吉林百合口腔医院通过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获得国家卫计委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并获得数百万元国家资金支持,成为国内少数获此殊荣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国健妇产医院成功实施了我市首例四胞胎剖腹产手术,长春嘉和外科医院成功引入手术治疗糖尿病,长春骨伤医院、长春爱尔眼科医院等在学科建设、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等方面在全市乃至全省有一定的影响力,是我市非公立医疗机构技术水平显著提高的典型。 
    第三,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民营医疗机构由于其产权的特点,大多体制机制灵活,尤其是民营医院更是面向市场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化的医院管理制度,逐渐从精英或老板治院向制度治院转变。如爱尔眼科的成本控制和质量管理,吉林心脏病医院的临床路径管理,百合口腔医院注重人才培养,多家医院采用宾馆式服务等。我市共有30多家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评审,成为省市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非公立医疗机构也在逐渐摆脱初期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急功急利做法,诚信服务意识不断加强,开始注重医院的社会形象,打造专科服务品牌,开始逐步进入依法经营的良性发展轨道。 
    第四,民营医疗机构社会责任不断增强。我市多家非公立医疗机构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坚持关爱弱势群体,承担了大量公益性和服务性医疗救助项目,参与国际国内、省市多项慈善救助工作,累计救助白内障患者15000名,先心病2000余例,实施脑瘫手术3000余例,为20000余名适龄儿童实施免费窝沟封闭等,累计承担的医疗费用超过3000万元,在地震及抗洪救灾等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非公立医疗机构的社会责任感已经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 
    第五,提供大量就业岗位,有效促进社会和谐。民营医院的发展,不仅为众多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平台,更为新增就业专业人才提供就业岗位。 
    虽然我市的民营医疗机构在日渐良好的政策环境下取得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一是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总体医疗资源相对量多但质量较低,尤其是中心城区规模小、科室重复、能力较低的医疗机构相对集中,以民营医院为例,在全部的155所民营医院中,有116所集中与主城区,外部县市区仅为39所。二是民营医院的社会认同度有待提高。虽然部分非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多种方式塑造正面的社会形象,但由于部分医疗机构缺乏诚信意识,疏于自律,发布虚假违规广告,过度诊疗等问题,使得民营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和其占有的医疗资源不相适应,社会公众依旧偏向到公立医院就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旧严峻。三是专业人才质量双重缺乏。由于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和传统体制机制的影响,民营医疗机构难以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从量到质都严重不足,人员流动性大,难以形成人才梯队。四是机构管理科学性和专业化较低,大多处于家族管理阶段,缺乏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缺乏长远战略发展眼光,片面追求利润最大化,如有两所省批民营医院频繁更改法人名称,不利于社会形象树立和长远发展。五是服务定位重复与空白并存。当前绝大多数民营医疗机构将服务定位在专科,并没有科学的市场定位,一些便民特色诊疗服务开设比例有待提高,比如中医服务、康复、护理、老年病等,服务效果还很不理想,与社会需求间尚存在一定差距。六是外部发展环境有待改善。虽然随着医改政策的推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环境有所改善,但依旧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的优惠政策存在很大差距,比如药品零差价的政府补贴问题、分级诊疗转诊制度实施、定点医院资格获得、公立医疗机构过度扩张等。 
    三、加快我市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我市作为社会办医国家级联系点城市,根据中央和省市政府的相关部署,做好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结合,推动社会办医事业发展,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 
    首先,优化完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一是建立优化区域卫生资源配置的科学机制,科学处理政府和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未来政府公共卫生资源要优先投向服务空白的新区。对于无医院但需要设置医院且民营资本愿意进入的区域,政府应优先配置营利性民营医院。对于有公立医院但医疗需求旺盛需要扩增医疗服务提供能力的区域,可优先发展营利性民营医院。对于民营资本在医疗卫生资源紧缺的边远落后地区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投资办医的,应给予税收免除和各项优惠政策。二是优化相关审批程序,在土地使用、户籍管理、技术职称评定、融资服务、税收政策、技术准入以及评级评优等方面,实行平等政策待遇,同等对待。三是尽快将所有民营医院列入医院评审系列,加快其进入社保医疗保险定点以及获取各项技术准入的进程。四是建立卫生人才市场加快从“单位人”向“社会人”的转变,推动卫生人才合理流动,形成人才竞争环境。五是完善区域内公平政府医疗补偿制度,在民营医院承担公益性职能或任务方面,应获取公立医院相同的经济补偿。六是加快医疗卫生服务属地化管理。七是建立全社会正确认知和评价民营医疗机构的舆论引导机制。 
    其次,支持民营医院加快加强现代管理制度建设。一是支持民营医院优化医院治理结构建设,减少或取消民营医院中高层为投资方家族成员及代表所掌控和干预,加快实现医院管理职业化和社会化。二是多管齐下加强人才建设,大力提供有利于实现人才自身价值的条件吸引人才,既包括刚性保障措施如工资、福利待遇,也包括提供个人发展的平台和机会如进修学习、职称晋升、学术发展等,民营医院主动利用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充分利用人才的同时,民营医院应该采取措施稳定管理层,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三是建立公平的分配机制,完善合理的福利待遇,采取人才激励差异化和多样化,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采取不同的激励方法,做到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 
    第三,积极推进民营医院诚信体系建设。根据民营医院诚信问题的体制性缺陷,民营医院诚信自律体系建设还必须依赖于政府改善诚信环境,制定奖惩制度,以及医院自身加强道德自律,改善医患沟通等多方共同合力。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采取多部门的协作,多管齐下,综合整治,比如计分制评价体系,检查结果公布便于公众舆论监督。加大对医护人员的不规范行为以及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其违法成本大大高于收益。支持民营医院加强内部管理,医院内设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专职人员要真正发挥作用,监督本院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和质询,保证信息公开透明,主动接受患者、公众、行业协会和社会舆论的评价和监督。鼓励成立促进民营医院发展的行业自律组织,加快行业协会建设,以组织的形式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民营医院的意见和建议,研讨民营医院自身发展问题,通过行业自律和自我约束,促使民营医院依法行医,诚信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