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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改善我市人才培养结构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6-12 13:44:51 责任编辑:

    2014年3月,教育部提出将要进行高校改革调整,要以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突破口,对教育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改善我市人才培养结构,对于实现长春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市职业教育概况 
    2011年以来,我市全面实施了《长春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重点项目14个,子项目465个,投入资金9.4亿元。共开设加工制造、交通运输、财经商贸等17大类166个专业511个专业点。三年累计培养技术技能人才10万人,中、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截至2013年底,我市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达到50.19万人。 
    二、我市职业教育存在的问题 
    1.规模分散,经费不足。我市目前有105所中等职业学校,数量众多,分散了财政支持的效果,难以形成合力,缺乏领军型示范学校。一些学校的经费来源有限,在投入、待遇、保障等得不到有效保证。 
    2.人才总量少,供需缺口大。预计到2017年,汽车、轨道客车、生物医药、光电信息技能人才缺口将分别达到6.25万人、0.43万人、0.22万人和0.7万人,农产品加工、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也将存在大量的人才需求。 
    3.人才结构不合理,影响发展潜力。初级工占比较大,中高级技能人才的需求量很大而供给明显不足。企业技师、高级技师年龄偏高,35岁以下的技能人员仅占总数的13%,年轻力量的缺乏限制了长期发展潜力。 
    4.校企合作不够深入。当前的校企合作只是停留在企业下订单,学校代为培养的模式,企业很少参与培训,学生在学校学到的技术难以完全适应企业需求,进入企业后还需要再次学习。学校和企业之间缺乏信息中介,双方的信息沟通不畅,难以实时反馈供需情况。 
    5.管理运行机制不畅。产业与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之间缺乏良性互动、互利共生的运行机制,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关系缺乏法律和制度的支撑。 
    三、改善我市人才培养结构的对策建议 
    应统筹谋划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十三五”总体规划。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优化整合现有院校。应当对目前分散的教育资源进行布局结构调整,将分散的院校予以合并,减少学校数量,扩大单个学校办学规模,着力培养若干所新型的、具有示范作用和辐射功能的领军型示范学校,使得教育资源向重点倾斜。把全市中职学校数量调整到50所以内,以使得校均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人以上。重点支持建设8所高水平的示范性职业院校、10所优质特色中职学校。完成一中专与艺术设计学校的资源整合,打造我市文化创意产业的标志性职业学校。支持宽城区公关学校迁址新建,改善朝阳、南关、绿园3所区属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将目前由人社局直属的各技术学校组建长春市技师职业学院  
    2.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实行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制定职业院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均不低于30%,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加大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资金支持。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薪酬待遇,建立职业教育先进单位与个人、有突出成就的技术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实行职业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奖励制度。重点建设10个与优势产业对接的,面向行业、企业、社区开放的高水平公共实训基地。支持薄弱中职学校骨干专业建设满足基本教学需求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15所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实现全市职业院校宽带和校园网覆盖率达到100%。 
    3.构建行业平台,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建议政府组建行业平台,充分利用长春市现有的产业园区,将职教资源和企业优势进行整合。职业学校、科研单位及企业组建成职教集团平台,通过集团化办学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企业则利用集团成员学校的智力资源和科研优势,增加创新动力和经济效益。 
    因此,应当重点建设10个校企深度合作的职业教育集团,探索与产业集群发展相融合的职业教育集团运行机制,促进产教对接和互动。在部分所院校的一些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深化校企“双主体”育人模式改革。支持职业院校在重点行业和骨干企业中开发一批教师挂职实践、学生实习岗位,财政给予资助和补贴。支持一批“订单培养”、“专业共建”、“课程共同开发”、“基地共建共享”、“应用技术共同研发”等校企合作优质项目。 
    4.促进专业与产业深度对接,推进校企合作。围绕汽车、轨道客车、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光电信息、新材料、新能源、文化创意、现代物流、旅游会展、信息服务等新的产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建立多元参与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评估预警机制,引导学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支持职业院校与普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共建10个技术技能研发中心和15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团队,每年组织职业院校与企业共同开展30个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应用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校企共建深度对接产业集群的30个品牌专业群,重点扶持30个服务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紧缺专业,培育和发展10个传承民间传统工艺、地方文化艺术的特色专业。 
    5.发挥企业培养技能人才的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享有与公办职业院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和相关政策,对在企业建设的公共实训基地、工程实践中心给予财政补助。通过强化岗位培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以及技术攻关、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等活动,培养和形成一批技能带头人队伍。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导师带徒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实现绝招绝技的代际传承;积极开展班组长和技能带头人的培训。 
    6.调整专业设置,搞好毕业与就业的衔接。我市第三产业的人才需求占总需求人数的60%左右,其中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居民服务业等依然是我市用工量较大的行业。对于职业学校而言,开设焊接、机械制造等专业的成本较高;家政服务、餐饮管理等成本普遍较低,灵活性强,短期见效快。同时,围绕汽车、轨道客车、现代农业、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光电信息等产业布局,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专业支撑产业发展的能力。工业园在引进项目上专门与学校进行“匹配”。企业与学校通过“联合培养”,实现育人与用人的“零距离”,毕业与上岗的“零过渡”,服务我市的地方经济。     
    7.推进中高职贯通。成立“中高职贯通”教学管理工作小组,开展好中高职贯通培养专业试点工作,探索中高职电子信息类专业教学标准的衔接、对口专业的中职学生直升高职、同层次同专业课程学分互认、职业教育与岗位培训的联动发展和高中毕业生经过一定技能培训或企业实践后直升高职等问题。健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体系,逐步扩大面向中职学生和企业在职员工的招生比例,实行技能大赛获奖学生、企业劳动模范免试入学的办法。扩大高职“2+3”、“3+3”、“五年一贯制”、中职与应用型本科“3+4”、高职与应用型本科“3+2”等衔接贯通培养模式改革试点,支持具备条件的中职示范校试办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高职示范校具备条件的专业通过联合办学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人才。 
    通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打造长春职业教育品牌,加快促工业化进程和新型城镇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让更多市民获得更高的收入,以教育来惠民,以就业来富民,把长春建设成一个人人安居乐业、家家丰足美满、处处和谐安定的幸福之城。